最近遊戲圈最熱鬧的話題,毫無疑問是索尼宣布取消光碟的事兒。
如果你還沒聽說,一句話概括就是2028年1月開始,PS平台將不再有光碟版遊戲,即便線下商店也只賣兌換碼,也就是只剩下數位版遊戲了。
取消實體版這事兒能被全球這麼多玩家抗議,除了相當一部分收藏黨的憤怒外,更重要的其實是它直接封堵了二手遊戲。
和電影、音樂這些一樣,從家用電子遊戲普及開始,廠商就沒少在這件事兒上和玩家們作對。

我們先把時間撥回到上世紀80年代,那個家用電子遊戲行業真正崛起、市場被任天堂的紅白機統治的時代。
那時候的遊戲實體版包裝上,很多都會明確印著一行字:「禁止轉售」「禁止租賃」等等。
廠商的邏輯很簡單:你買的不是遊戲,是「使用許可」,所以你不能把它再賣給別人。

但廠商說的沒用,真正實行起來還得看法律怎麼規定的。在這一點上,當時的美國和日本給出了截然相反的答案。
早在一百多年前的1908年,美國最高法院就已經確立了「首次銷售原則」,意思是你合法購入一份版權作品之後,這份具體的拷貝就是你的財產了,賣也好、借也好、送也好,版權方管不著。
當然,立法的時候馮·諾依曼才5歲,圖靈都還沒出生,更別說現代電腦了,所以這條法律在當年更多是適用於書籍等內容,也因此在軟體等內容上有過相當一段時間的爭議。

所以後來在1990年的《電腦軟體租賃法案》中,這一規定被明確擴展到了遊戲軟體領域,法律正式給二手遊戲、遊戲租賃撐了腰。
當年任天堂的高管,沒少因為這事兒氣得跳腳,但卻拿它沒有辦法,逐漸也就習慣了。
不過這項法律管的是「實體拷貝」,所以如今的數位版遊戲就管不著了,這也是為何廠商們都希望數位化。

日本那邊就完全是另一個畫風了。
1984年,因為軟盤複製盜版實在太過猖獗,日本遊戲公司聯合音樂和影像租賃協會,推動修改了著作權法,直接把遊戲租賃這條路給封殺了。
是的,在日本,你到現在也幾乎租不到遊戲。
其實現在的日本法律,並沒有直接規定禁止租賃遊戲。而是要求「租賃需要獲得版權方許可」,但作為遊戲版權方的遊戲公司,當然是不許可,所以幾乎等於是被禁止了——日本人真的很喜歡這種彎彎繞繞

但日本的二手遊戲買賣,在2004年被法院裁定合法,因為賣二手不侵犯著作權。
所以日本市場成了一個「租不行、賣可以」的局面。
所以你會看到,許多遊戲會在日本專門推出「廉價版」,廠商主動壓低二手盤的市場價值,讓你手裡的老遊戲「不值錢」。

租賃和二手市場就這麼平穩運行了十幾二十年,直到2013年,這事兒再次被推上了風口浪尖。
當年的E3前夕,微軟公布了XboxOne的首批政策:主機必須每24小時聯網驗證一次,否則連單機遊戲都不能玩;二手遊戲的轉讓受到嚴格限制,出版商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允許轉賣、甚至設置轉讓費用。
消息一出,全網炸鍋。

索尼反手就是一下暴擊,迅速放出了一段不到30秒的影片:
時任PS全球工作室總裁吉田修平,面帶微笑地把一張遊戲碟遞給旁邊的亞當·博耶斯,博耶斯接過去說了一句「謝了」。
螢幕打出字幕:「這就是你在PS4上分享遊戲的方式」。
沒有一句嘲諷,但每個像素都在嘲諷。微軟在鋪天蓋地的罵聲中,E3還沒結束就光速認慫。
不過嘛,同時這段影片也在十多年後成為了回力鏢,給了宣布取消實體版的索尼自己又一下暴擊

而在歐洲,還有另一群人曾經嘗試讓數位版也能出二手。
2019年,法國消費者協會,將V社告上法庭,巴黎初審法院裁定,Steam不應該禁止用戶轉賣數位遊戲,因為這違反了歐盟的「商品自由流通」原則。
這消息一出,全球玩家也炸鍋了,誰不想讓自己Steam庫里的遊戲流通起來呢?
不過這個幻想很快就破滅了,2022年,法院推翻了初審判決;2024年,法國最高法院一錘定音,認定首次銷售原則不適用於數位遊戲。

所以儘管人人痛恨鑰匙卡,但至少鑰匙卡本身是一張實物,它可以被轉手、被贈送、被掛上二手平台。
它是實體版最後的底線,也是遊戲二手交易的底線。

其實二手和租賃這兩件事兒,雖然在商業等方面有著完全不一樣的邏輯,但對於玩家其實是一件事兒——省錢,用更少的錢玩到遊戲。
所以當廠商們都在想辦法取消、減少實體版,想著數位遊戲邁進的同時,也在試著讓數位遊戲變得更加方便。
XGP就是官方提供租賃服務的先行者,PS+會員同樣如此。
雖然小編個人認為,遊戲行業不同於電影、音樂,租賃/會員制度很難撐起電子遊戲長期的良性發展,但目前來看廠商至少都還在投入中。

Steam方面,雖然沒有遊戲租賃服務,但它的家庭遊戲共享對於玩家來說,絕對是T0級別的優秀方案。最多6位好友共享遊戲庫,你可以玩我的《艾爾登法環》,我可以玩你的《柏德之門3》。
這在心理學上是一筆很微妙的賬,雖然遊戲不能出二手,但如果我買的遊戲,我的兄弟姐妹家人朋友們也玩了,那從心理感受上來說,這筆錢就花得更值了。

其實任天堂也有數位遊戲共享,只是許多玩家不方便用、不會用、甚至不知道。
去年任天堂給Switch更新了「虛擬卡」這個概念,雖然本質上是數位版遊戲改了個名字,但當數位版遊戲變成了「卡」之後,這張「卡」就變得可以插拔、可以租借了。

這個功能允許家庭組內的玩家,把自己的數位版遊戲租借給家人。不需要NSO家庭會員,只要跟對方在同一個家庭組就可以,但外人就不能租借。
每個人一次最多借1款,一次最多可以借給3個人不同的遊戲。借出時限14天,到期自動歸還,出借期間你自己不能玩那款遊戲。
限制確實不少,尤其是「必須面對面」的要求,兩台Switch得本地通信才能完成借出(歸還可以在線歸還),這就限制了你不能遠程借遊戲。
但對於真正的家庭用戶、住在一起的室友,或是經常線下碰面的本地玩家來說,這個功能確實非常實用。

我們攔不住數位化的大潮。
從音樂到電影、從書到遊戲,所有媒介都在朝著「雲端+授權」的方向狂奔,電子遊戲其實已經算是實體介質保留得最好的一類了。這是技術發展的自然趨勢,不是靠請願和訴訟就能逆轉的。
但數位化不應該和「你花錢買了但什麼都不屬於你」畫上等號。
希望未來的技術和規則,能讓數位版買得更安心、鑰匙卡用得更踏實。






